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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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站长挪贪污公款被予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4年5月13日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财务管理混乱、私自变卖国有资产、挪用公款买皮卡车却过户到外单位人员名下,造成该车产权不明达5年之久,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电教站站长梁定兴被当地纪检部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检察机关正在对梁定兴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问题展开调查。

  帮人办私事也拿去报销
    据琼山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电教站老师反映了梁定兴的十二个问题,办案人员正在调查中。目前发现4000元的报销凭据有问题,而据电教站老师反映,有问题的票据绝不止4000元,因为梁定兴在2002年10月私自收取12家住户办理房产证的手续费,每户3000元,共计36000元,梁定兴办完证后竟拿2万元的票据来单位报销。“哪有帮人办的私事也拿去公家报销的?这不是明摆着想装进自己腰包吗?”一位老师提出质疑。
    记者在一位老师处找到了检察院办案人员从电教站提取的四张报销凭据复印件(即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款收据和原琼山市服务业专用发票),从票据上面记者看到,每张凭据上都有三个不同的笔迹,一个是经办人的,是正楷字;一个是负责人的,是行书字体;再一个是填写内容的,是草书字体,尤其是填写单位“琼山电教站”栏目时,其字迹与梁定兴的笔迹很相像,老师们怀疑是梁定兴在造假,而记者在向梁定兴求证时,梁定兴却不肯露面。
  

  变卖国有资产并合法化
    据老师反映,2003年海南省教育厅下拨32部电脑给琼山区电教站,梁定兴故意不作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并多次在会上说这些电脑是以他个人名义借来的,然后私自将价值12万元的32部电脑及设备转让给包工头李某。
    “我们举报10个月后,琼山区国资办却下文确认其手续合法,此举是否违规?”一些老师对此意见很大。而琼山区国资办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这样解释:琼山区电教站为偿还工程欠款,以70000元的价格将闲置近两年,原价98880元的32部电脑协议转让事宜已成事实,转让价格合理,包工头将电脑转让给琼山一小,算是内部调配使用,国资办作出答复同意转让并不违规。”记者问:“按程序应先申请,而电教站没有申请不是已经违规了吗?”该主任笑道:“我们也是为避免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职工集资房变成人情房
    “原是单位集资房,领导却拿房子当作人情分给了上级部门领导,这不是权钱交易吗?”在采访中,记者听到了这样的反映。
    经记者了解,2001年—2002年,琼山区电教站为了解决办公和住房问题,决定在建信息综合楼的基础上再集资建6层楼,老师以每平方米780元来支付建房款,但301房、701房和702房却分给了琼山区教育局局长朱材棱的儿子和海南省教育厅电教处的两位领导。“梁定兴居然将这三位外来人员按中学一级教师待遇分房,并且用19250元补贴给这些外来户,这不是讨好领导吗?”老师们感到很气愤。
    8月7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该楼的301房,开门的是位年轻男子。记者问:“你是琼山区教育局朱材棱局长的儿子朱焕发吗?”“是的,有事吗?”该男子说着请记者进门。这是一间121平方米的房子,里面刚装修完,显得很豪华。“你不在电教站工作吧?”“不是,是海口市教育局的。”“那你怎么来这里住呢?”“我通过熟人买的。”此人称他是去年12月结婚时才住的,刚住进来三个月。

  挪用公款买车过户他人
    老师还反映,梁定兴在2001年私自挪用76000元公款买了一辆皮卡车,却过户在海口市教育局职工梁安玉的名下,5年后老师们才发现,并将情况反映给琼山区纪委。经琼山区纪委核实后通报称,单位购买的工作用车属国有资产,在单位工作用车产权归属的问题上,国有资产权不明晰,梁定兴作为党支部书记、法人代表,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却的责任。通报书称,琼山区纪委、监察、国资办和教育局联合调查组,对区教育局电教站部分老师来访反映梁定兴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问题进行调查后作出通报,对梁定兴进行诫勉谈话,而记者在通报书中却有看到教育局的公章。琼山区纪委一负责人对这份通报书表示,其不符合有关规定。老师认为纪委这样处理太轻了,而琼山区纪委副书记则告诉记者,今年初,纪检部门再对梁定兴涉嫌挪用公款作出了党内警告处分。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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