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件将于28号在贵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不过28号贵阳中院就辟谣,称并无此事。
28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安静如常,警戒未见增强。现场有数十名境内外记者守候。贵阳中院为此做出澄清。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蒋浩:“今天,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我今天代表贵阳中院,还包括贵阳中院分管刑事审判的李志强副院长一起告诉大家,这个案件,到现在为止,贵阳中院还未接到任何关于薄熙来案件在贵阳中院审理的消息。”
2012年9月28日,薄熙来被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薄在王立军事件和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件中滥用职权,犯有严重错误、负有重大责任;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权、薄谷开来利用薄熙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而案件调查中还发现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
中央纪委新闻发言人崔少鹏则在日前表示,薄熙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而按照正常司法程序,由最高检指定地方市一级检查院提起公诉,而后由当地中院开庭审理。
记者:“检察院方面有没有提起公诉?”
蒋浩:“据我得到的消息,还没有。”
蒋浩又说,如果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诉,中院将依法向媒体公布,并在开庭前三天张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