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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闹婚惹外媒热议 闹婚虽好可不要过度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7日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中国式闹婚惹外媒热议 闹婚虽好可不要过度

金羊网讯,近日一组婚礼闹婚的视频在海外流传,《每日邮报》对此报道称,虽然中国人对浪漫相对保守,但他们可以玩很开放的婚礼游戏。从视频中看到,一对怀疑来自于河南省的新娘新郎正在新房的床上被朋友们搞恶作剧,只见他们身上仅穿内衣,一群男性客人试图脱下新娘的胸罩和内裤。虽然新郎极力阻止,但这群男性客人仍然做出各种尝试。整个过程令这对新人十分狼狈。新娘的内衣最终被脱去,尽管她尖叫着试图拉来被子遮挡她的身体,但竟然还有客人要把她的内裤也脱去。这段视频收集了近50万人的评论,网民普遍表示他们震惊客人向新娘进行的低俗行为,不少网民评论:这是何其糟糕的民俗行为,新郎为什么不愤怒

事实上,近年网络越来越发达,国内各地的一些荒唐闹婚场面不时被网友曝光,在那些被当地人称为风俗的闹婚情节中,不少女性受到了非礼待遇,有些行为甚至触犯了法律。对于这些低俗、过时的风俗在21世纪的今天是时候结束了。

闹婚,一般是说闹洞房。目的就是让新婚之夜更加热闹,我国古代就有闹洞房这一婚礼习俗。闹洞房可以让新人放松紧张的心情,消除彼此之间的隔阂,捅破那层羞怯的“窗户纸”。而在现代婚礼中,闹洞房主要是亲朋好友对于新人送祝福的一种方式。

但是,闹洞房一定要适度,过度的行为会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比如2011年2月发生在江门市新会区多名“伴郞”却借“闹婚”猥亵“伴娘”,婚礼失控演变成侵害他人的刑事案件。事件中被非礼的四名“伴娘”在婚礼后向警方报案,警方经调查后于2月27日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30日。

闹婚过度多是构成猥亵犯罪,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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