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业主维权
律师文集
文章显示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职责分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3日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All Right Reserved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3998653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