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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受贿案又现戏剧性转折:证人再翻供承认送百万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1日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11月11日,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取保候审中的南昌市人大代表胡彪斌再次出庭作证,并推翻了上次庭审中所做出的供述,承认自己曾向周文斌行贿100万元。

  根据南昌市检察院的指控,2007年,胡彪斌在周文斌的帮助下,以江西欧亚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了南昌大学某商住楼开发项目,为感谢周文斌在工程承接等方面的关照,2011年10月胡彪斌在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办公室送给周文斌现金100万元。

  周文斌案第一轮审理时,胡彪斌曾出庭翻供,称自己从未向周行贿,此前之所以“做假证”是因为检方疲劳审讯和刑讯逼供。他称,在鹰潭检察院接受讯问的45天里,自己全程被绑在一张椅子上接受讯问,经常不让睡觉,还被恐吓不交待就关一年。

  然而,在11月11日的庭审现场,胡彪斌再度翻供,称曾给周文斌送了100万元,是从自己的铁皮柜里取的现金。

  胡彪斌称,这100万元现金是自己公司的“备用金”。但对这笔备用金的来源、备用金是否有账目、使用的相关规定、自己从何处支取、最后账目如何处理的等问题,胡彪斌一概表示记不清楚了。

  综合全案情况,对于是否曾向周文斌行贿及如何行贿问题,胡彪斌的证言出现3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是在鹰潭市检察院审讯期间,胡向检方称,他让出纳取了100万现金,随后拿去送给了周文斌。

  第二个版本出现在今年2月9日的庭审中,胡当场否认行贿,并称此前的供述是在检察院的刑讯逼供下形成的。

  第三个版本即是11月11日的庭审现场,胡称自己曾给周文斌送了100万元,是从自己的铁皮柜里取的现金。

  对于证言的反复变化,胡彪斌称:“是我的记忆发生了故障”。值得注意的是,胡的出纳也是该案的证人,卷宗中他的证词则与胡彪斌的第一个版本保持一致。

  不过,在律师的连番发问下,胡彪斌说,自上次出庭作证后,他便前往国外。他的弟弟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他的几处房产也被查封。日前,他的家人给他打电话,让其回国“把问题说清楚”。他自行前往鹰潭检察院后,又被关在一间没有床的房子里10多天,接受检方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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