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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证 强制执行多久会上黑名单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7日 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Tags: 强制执行公证,强制执行多久会上黑名单

  郭永军律师,开封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大梁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强制执行公证

一、强制执行公证的概念

以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承诺自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直接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公证机构可对双方所签订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持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债权。

二、强制执行公证的实用性快捷性

1、提高合同的履约率、促进债务人如期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方便、快捷的实现债权。债务人一旦不能如实履约,债权人可不经法院繁冗的诉讼审判程序,直接持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节约争议解决的成本。债权人无需支付巨额诉讼费及律师费,更不用耗费大量精力。

三、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范围

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2、赊欠货款的债权文书;

3、各种借据、欠单;

4、还款协议;

5、以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学费、赔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四、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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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多久会上黑名单

强制执行多久会上黑名单

超过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期限仍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就会上失信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欠银行钱这种情况不还的话,那么不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就已经会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了,只要是金融机构,觉得有这个必要的话,那么就会把自己的信息录入系统,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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